【导语】:涿州的公租房要怎么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供哪些材料?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依据涿州市人民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现对以下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户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8日,共计1832户。
2018年度涿州公租房申请事项如下:
根据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涿市府〔2011〕60号)文件规定,为了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我市开始受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租赁公租房的申请。
受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开始受理。各镇政府、办事处,各开发区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抓紧办理,8 月 15日前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同时报送电子版)。在开展此项工作时,各镇政府、办事处,各开发区要以多种形式发布通知,将申请公租房的具体条件、申请程序、受理单位等充分告知群众。
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严格执行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涿政发〔2017〕102号)及《关于公租房申请扩大保障范围放宽条件通知》(点击查看)(涿政办发〔2018〕65 号),按照此通知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
申请程序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城镇居民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区居委会初审合格后报送所在各镇政府、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报送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批。
(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初审,合格后报送所在各镇政府、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报送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批。
(三)在我市工作的特殊人才、高端人才按照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程序办理,同时要提供本人的学历证明或技术职称证明。
申请应提供的材料
(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附:个人申请书);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住房证明和房屋租赁证明;
4.申请人的家庭成员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应由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部门出具未享受保障住房证明;
5.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6.婚姻证明。
(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应当根据各自的准入条件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附: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劳动管理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4.住房证明和房屋租赁证明;
5.本市进城务工人员由村委会出具无宅基地证明,辖区 镇政府、办事处出具复审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
7.用人单位出具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
8.收入证明;
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应由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部门出具未享受保障住房证明。
(三)高端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附: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劳动管理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住房证明和房屋租赁证明;
6.用人单位出具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
7.毕业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技术职称证明复印件;
8.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应由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部门出具未享受保障住房证明。
房源位置及面积
和顺家园 2317 套(高端人才公寓),阳光尚城 2212 套,城市经典50套,共计4579套。以上公租房面积为 40-60平方米,租金标准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
注意事项
1.照片要求一寸免冠照片;
2.填写的申请表要求字迹工整,碳素笔填写;
3.申请人必须按时间要求上报所有材料,材料要求齐全;
4.所有证明材料出具的时间要求在本次申请日期之内;
5.2017年因申请表填写不清的、证明材料不齐的、没有按时间要求上报的、公示有异议需查证的在材料补齐后,需提供今年的住房证明、收入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按照申请程序上报。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联系电话:363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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