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推动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让城市治理更出彩,让群众更满意、更幸福,保定市决定在市中心实行“街长制”,实现市街巷无缝隙管理,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保定助力。那么,关于街长制你了解多少?
根据我市印发的《“街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我市将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推行“街长制”管理模式,明确“街长”工作责任,各级街长将全面掌握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和内容,主动了解、跟踪、协调解决或及时反映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或主动参与综合治理活动,打造整洁靓丽、美观有序的城市环境,展示和谐宜居、生态文明的古城新形象。
一、“街长制”指的是什么?
所谓“街长制”,就是按照一街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整合执法、工商、物业、环保等城市管理职能,下沉城市管理重心和力量,消除管理盲区,形成以办事处为主体、多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新模式,让城市治理更有成效。
二、“街长制”基本原则
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坚持属地为主,协调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建管并重;坚持社会协同,广泛参与。
三、“街长制”的实施规划
2018年5月底前,“街长制”管理全面推开。以宣传发动为重点,各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在市中心城区主要街道实行“街长制”管理。
2018年6月底前,“街长制”管理有效运转。以提升城市容貌环境为重点,通过集中整治、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使“街长制”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做到责任无空白、监管无盲区。
2018年12月底,“街长制”管理初见成效;2019年开始,以巩固提升为重点,落实长效管理责任,打造城市管理工作亮点,初步实现市容村貌全面提升,广大市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街长制”是如何设置的?
根据“一街一长”原则,全面建立区(开发区)、乡(办事处)、村(社区)、“民间”四级街长体系,确保每条街道都有街长。
(一)区(开发区)级街长。由各区(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每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包抓1个街道(镇)或园区,认领1条主要道路。
(二)乡(办事处)级街长。由各乡(街道办事处、园区)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每名科级领导干部包抓1个以上社区(城中村),认领1条街道。
(三)村(社区)级街长。由城中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原则上每名城中村干部(社区工作者)联系包抓1个城中村街道(居民小区)。
(四)“民间”街长。由沿街单位人员、社会热心人士等各方志愿者担任。
五、保定市街长的工作职责与主要内容根据我市印发的《“街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街长的工作职责与内容如下:
工作职责
(一)区(开发区)级街长。负责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协调解决辖区“街长制”管理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
(二)乡(办事处)级街长。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环境综合治理和提升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三)村(社区)级街长。负责道路沿线、驻地单位、居民小区、城中村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发动群众参与城市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
(四)“民间”街长。负责督促各沿街单位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保持门前卫生整治有序、绿化维护到位、环境秩序良好,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发现、征集、梳理沿街单位解决不了的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向区级相关部门或逐级向村(社区)级、乡(办事处)级、区级“街长”反映。
工作内容
以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系列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为主线,以全国文明城市、“洁净城市”创建活动为载体,以道路“九乱”(乱贴、乱挂、乱堆、乱放、乱写、乱画、乱搭、乱建、乱设摊点)治理为突破口,全面落实”门前三包”,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业标准,提升管理效能,确保道路干净、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具体为“六查”:
(一)查环境卫生。包括道路清扫、人行道地砖清洗及道路灰带治理、果皮箱保洁、垃圾箱点和垃圾台站保洁、野广告清理、公共绿地绿化带保洁及城市家具维护。重点检查道路上是否有白色垃圾、废弃物等(一类道路:每1千平方米杂物、废弃物不得超过4处。二类道路:每1千平方米烟头杂物不得超过6处。三类道路:每1千平方米烟头杂物不得超过8处),有无积泥积尘污水和灰带。道路残留杂物废弃物、垃圾堆放、雨水篦口脏等问题,处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二)查环境秩序。包括占道(店外)加工经营、广告牌匾设置、车辆停放秩序及沿街乱贴乱挂等“九乱”现象。(一、二类道路执法人员30分钟内到场完成清理取缔,三类及以下道路60分钟内到场完成清理取缔)。
(三)查门前三包。包括沿街商户、单位门前的卫生、秩序和绿化自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门前三包”责任书是否签订、是否全部悬挂,门前卫生是否干净整洁及非机动车停放是否有序。
(四)查园林绿化。包括道路两侧绿化带、行道树是否有缺株、枯死、损绿、毁绿现象;绿化养护、维护是否到位,有无植物病虫害,防治是否及时,措施是否有效;绿化修剪作业垃圾清理是否及时等。
(五)查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桥梁、涵洞、护栏、灯杆、井盖、雨水篦等市政基础设施是否完好,遇有破损、缺失等现象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对占用、破坏市政基础设施行为及时制止,同时通知辖区城管执法部门严厉查处。
(六)查工作效能。包括执法队员和环卫保洁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定点值守人员是否在岗,定时巡查是否进行,对于出现问题是否及时、主动予以处置;保洁员是否在岗并按规程作业,下一级街长(含“门前三包”包抓干部)是否按时督导检查,问题是否及时发现、解决。
六、街长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街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五步工作法。
(一)巡查:区级街长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乡(办事处)级街长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村(社区)级街长坚持每日巡查,检查情况在《街长工作日志》进行登记,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民间”街长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巡查工作。
(二)反馈:各级街长对巡查发现、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置。
(三)协调:对重点问题或复杂问题,需多部门参与解决的,要统筹协调,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协调会、现场会、商谈会等形式及时进行处置;对需要上一级街长或部门协助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对接协调,取得支持,联合办理。
(四)处置:“街长制”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属地、属事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置。现场可解决的问题,当场督促整改。
(五)督查:“街长制”管理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落实,适时对处置情况进行督查,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民间”街长不履行职责的,应及时予以调整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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