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已经申请到了一套公租房,还想再申请一套可以吗?如果可行,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本人或配偶已租住公租房的不可以再申请。
另外,还有以下情况不得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就业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当地城镇户籍的;
3.本人或配偶在就业地有私有产权住房或已租住公用产权住房的;
4.随父母或子女居住,住房不困难的;
5.在申请所在地,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就业城市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
6.被拆迁人在就业地已领取拆迁安置补偿金的;
7.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或享受住房保障未退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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