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保定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可以异地贷款吗?
目前保定市出台限购限贷政策的县(市、区)暂停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未出台限购限贷政策的县(市、区)可以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本地购房贷款步骤如下:
a. 首套房申请流程
步骤一:
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保定公积金贷款材料 )
步骤二:
等通知:管理中心根据受托银行的调查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1、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步骤三:
签订合同: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签订借款合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步骤四:
办理抵押手续: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在签约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等担保手续。
步骤五:
银行放款“受委托银行拔付资金。
a. 二套房申请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贷款申请人(简称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 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4.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 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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