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消除我区脊髓灰质疫苗免疫空白儿童,家长们有必要建立起对免疫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现在就从明确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接种对象开始吧!
市疾控中心相关专家介绍,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俗称“小儿麻痹症”,多发生于儿童,是由脊灰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影响年幼的儿童,可引起发热、疲乏、头痛、呕吐、颈部僵硬及四肢疼痛等症状,严重者可导致瘫痪。脊灰疫苗是预防和消灭小儿麻痹症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孩子开学入园前必须接种的一种疫苗。
为使适龄儿童及时得到脊灰疫苗的免疫保护,根据国家和省相关部门通知要求,日前我市启动“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
此次补种对象:2016年3月1日后出生的,仅有“口服滴剂、bOPV”接种史的儿童。
符合条件的儿童不管脊灰疫苗已经接种到第几剂次,都需要接种或补种一剂次(针剂、IPV)。本次活动使用的疫苗均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如果您的孩子属于补种对象,请尽快带孩子和预防接种本到接种点免费接种。
2016年5月1日,我国调整了脊髓灰质炎疫苗使用策略,由原来的全程接种Ⅲ价脊灰减毒活疫苗(口服糖丸、tOPV)调整为首剂接种脊灰灭活疫苗(针剂、IPV),后续接种Ⅱ价脊灰减毒活疫苗(口服滴剂、bOPV)。调整初期由于厂家IPV疫苗供应不足,很多孩子被迫漏种或推迟接种,目前IPV疫苗供应量已可满足接种需求。
相关注意事项:
根据疾控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不属于补种对象的情况包括:
1. 通过打针的方式,接种过脊灰灭活疫苗,或接种过五联苗的儿童,无论接种过几次;
2. 通过口服的方式吃过糖丸(tOPV)的儿童。
不能接种脊灰灭活疫苗(IPV)的对象包括:
1. 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
2. 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 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4. 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者;
5. 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它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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