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聘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具体聘用安排见正文。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聘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保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事业单位】可获2024保定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报名时间/入口/条件、笔试科目、面试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