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保定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保定公积金贷款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详见正文。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申请贷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均须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等原件;
3、个人征信报告;
4、不动产档案查询证明原件:联网之前不动产证明在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联网的分中心、管理部不动产证明到营业厅查询、打印(自开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5、收入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1)保定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其月缴存基数核算月收入;
(2)保定行政区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信息显示的月缴存基数核算月收入;
(3)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共同申请人,提供收入证明及近6个月(含)的工资卡对公流水或个税证明,不能提供工资卡对公流水或个税证明的,月收入按照管理中心确定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标准执行;
(4)共同申请人为现役军人的,由所在部队出具有效收入证明;
(5)共同申请人为军转自主择业的,由军转部门出具有效收入证明;
(6)共同申请人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手续)及退休金银行卡流水;
6、借款申请人有效还款银行卡(须为借款申请人姓名);
7、特殊情况下须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
(二)不同住房类型贷款另须提供以下相应资料:
1、购买商品住房的:
(1)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2)首付款票据;
2、购买集资建房的:
(1)职工与集资建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
(2)首付款票据;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限价商品房)的:
(1)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
(2)准购证;
(3)首付款票据;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
(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3)首付款票据;
5、购买再交易住房的:
(1)过户前受理的:提供过户前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售房人收款银行卡(与借款申请人还款卡为同一银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过户后受理的: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存量房买卖合同》、契税税票原件;售房人收款银行卡(与借款申请人还款卡为同一银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6、建造、翻建住房的:
(1)不动产权证书;
(2)施工单位出具的票据和资金流水;
(3)工程概预算;
(4)施工方收款账号;
(5)县级(含)以上规划、建设部门的批准文件;
7、大修住房的(2/3(含)及以上房屋主体结构修缮):
(1)房屋权属证明;
(2)施工单位出具的票据和资金流水;
(3)工程概预算书;
(4)施工方收款账号;
(5)县级(含)以上住建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C、D级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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