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易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及标准是怎样的?2018年的申办及待遇享受时间是什么时候?申报需要哪些材料?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易县2018年度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政策明白纸
一、申请门诊特殊病病种。
(一)门诊慢性病病种: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神经系统疾病(脑血管病后遗症严重功能障碍)、循环系统疾病(心绞痛、心肌梗死、缺血性心肌病、心肌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肝炎活动期(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消化系统溃疡(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高血压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干燥综合征)、血液系统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系统疾病(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强迫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泌尿系统疾病(肾病综合征、慢性肾衰竭、慢性肾炎)、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帕金森氏病、股骨头坏死、垂体瘤、原发性肺纤维化、动脉硬化闭塞症、重症肌无力、癫痫病、活动性结核病、脑瘫。患有尘肺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任职业病防治机构出具的病历和诊断证明提出申请。
(二)、门诊大病病种:恶性肿瘤放化疗(癌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多发性骨髓瘤)、脏器移植抗排异治疗(异体器官移植术后、骨髓移植)。学生儿童门诊大病还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门诊意外伤害。
二、医保待遇。
(一)门诊慢性疾病待遇:参保成人居民门诊慢性疾病起付标准金为每年800元。起付标准金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甲类费用60%,乙类费用55%。门诊慢性疾病实行限额管理,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参保居民同时患有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二)门诊大病待遇按照住院标准执行。一年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就医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定。
(三)参保贫困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大病不设起付线。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比例是75%,最高支付限额是每人每年6000元。门诊特殊大病支付比例是90%,最高支付限额是每人每年15万元。
三、申办及待遇享受时间。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申办提交资料时间为:每月25日前的工作日,次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
(二)普通参保居民门诊慢性病申办提交资料时间为:10月25日前的工作日,2019年1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
(三)门诊大病申办提交资料时间为:3、6、9、12月25日前的工作日,次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
四、申报提交资料。
(一)申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原始病历复印件,如为门诊病历需提供相应就诊证据(挂号、交费依据和检查检验报告等)和至少两个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的诊断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提供乡镇卫生院住院记录、慢性病诊疗及购药记录;
(三)粘贴照片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的《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表》,到参保地的乡镇卫生院医保办提交。
五、报销流程。
(一)持社保卡、身份证(户口簿)、医保证到保定市内就医医院直接结算。
(二)外购(外检)到市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在2018年11月20日—2019年1月25日到易县医保中心报销,对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销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部分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三)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1.门诊收费收据(机打含清单);
2.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3.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无社保卡需提供本人医疗保险证和银行卡复印件);
4.《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外购药品、外地检查审批表》。
六、参保患者的参保类别发生变化后。
个人填写《保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转移申请表》,并由原参保医保经办机构出具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证明后,由转入的医保经办机构即可录入医保系统保障待遇,无需重新申报,但不可重复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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