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很多人会想当然地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忽视掉,认为与己无关,仅是房东的事情。可是一旦你不督促,房东也不会愿意办理。可能你没想到办理也是需要收税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流程究竟是怎样的呢?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检查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单位 | 市住建局 | 权力来源 | 法定机关 |
行使级层 | 市级 | 许可数量 | 无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3-5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5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方式 | 不收费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它 |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
到现场次数 | 1 | 通办范围 | 定点办理 |
监督投诉 | 0312-2089560 | 咨询电话 | 0312-2089548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
办理地点 | 房产交易大厅 | ||
交通指引 | 2路、105路、18路 | ||
涉及的中介服务 | 无 | ||
窗口备注信息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 | 办理处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特殊环节 |
受理 | 租赁科 | 受理人员 | 即办 | 无 |
审批 | 租赁科 | 负责领导 | 即办 | 无 |
办结 | 租赁科 | 受理人员 | 即办 | 无 |
办理流程图
一、申请人申请(申请人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窗口申请
二、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时,允许当场更正):
1. 不符合条件出具不予受理;
2.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发出一次性补正通知;
3.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行政机关要求提交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审批(作出准予合格或不予合格的决定)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同于简单的备案,登记本身包含审查的含义。房屋租赁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如是否明确了租赁的期限、租赁的修缮责任等;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5)审查是否按规定缴纳了有关税费。
四、办理发证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受理标准 | 需提交原件份数 | 需提交复印件份数 | 材料要求 | 是否必须 |
房屋租赁合同 | 原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受理标准 | 1 | 0 | 字迹清晰,格式正确,内容准确,材料真实 | 是 |
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无受理标准 | 0 | 1 | 字迹清晰,格式正确,内容准确,材料真实 | 是 |
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无受理标准 | 0 | 1 | 字迹清晰,格式正确,内容准确,材料真实 | 是 |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无受理标准 | 0 | 1 | 字迹清晰,格式正确,内容准确,材料真实 | 是 |
办理结果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