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高新区开展吸纳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具体申请时间和方式见正文。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申请条件: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的毕业2年内(即22、23届)初次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近21年至今申报的未享受补贴至政策期满的企业。
补贴标准: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大病)、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批表》、《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电子证纸质版、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表、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包含行号)等凭证材料。
联系电话:3195763
联 系 人:杨 颖 唐恒宪
地 址: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就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