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高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需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印证资料、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详见正文。
高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新市民需提供居住证及户籍所在地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证明;
(二)申请人婚姻状况印证资料(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
(三)申请人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录用通知(提供其一即可);
(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等(高阳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申请“人才公寓”的人员参照《高阳县“人才公寓”配租管理办法》(高才办[2024]1号)向县委人才办(县委组织部809房间)提交住房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县委人才办受理后统一移交县住建局审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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