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阜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开展预防性消毒。
一、消毒时间
自2020年2月5日起,每隔2日消毒一次,尽量避开人员活动频繁时段,原则上自当日22:00至次日04:00。
二、消毒范围
城区所有主次干道、广场、公园、公厕等公共区域和人流密集场所;各乡镇也要每隔2日进行消毒,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消毒时间和范围。
三、消毒药剂
低浓度次氯酸钠消毒液、84消毒液(对人畜无害)。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居民在喷洒时段提前关闭门窗,避免外出。
2.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及各类店面门前严禁堆放物品。不得在露天阳台晾晒衣物、放置物品。
3.禁止用手触摸建(构)筑物外表面及花草树木,一旦触摸,立即用清水冲洗。
4.主动将车辆停放至远离马路或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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