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为市人社局,受理地址:东二环人才大厦11楼;联系电话:0312-5037344 (选聘);0312-5037954 (调动);市委编委办,联系电话:0312-3088321。
事业单位引才及纳编
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 受理地址:东二环人才大厦11楼;
联系电话:0312-5037344 (选聘);0312-5037954 (调动);
市委编委办 联系电话:0312-3088321。
编制部门需履行的程序
1 .用人单位提出用编申请。根据工作需要,市直事业单位需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首先向市委编委办报送《关于使用编制的请示》,需说明单位的编制性质、编制数、实有人数、空编数和拟进入人员的具体情况。
2 .编制使用核准.市委编委办按照编制使用核准政策对申请单位的空编和拟进入人员情况等进行审核,按程序出具《保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单》。编制使用核准后,用人单位按照《保定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
3 .办理入编实名制登记。用人单位凭《保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到市委编委办办理入编.市委编委办核准后,出具《保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卡》,并进行实名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