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人才在我市就业创业,保定制定了《保定人才十条》。
“保定人才十条”申领落户奖励
(一)奖励对象
非保定市户籍,来保留保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2020年11月6日后首次落户保定主城区均可享受落户奖励政策。我市域内,已在主城区之外县(市、区)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迁入保定市主城区,以及2020年11月6日后迁出保定市主城区再迁入的,不享受落户奖励政策(从驻保高校集体户迁出的毕业生除外)。
(二)奖励标准
落户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落户奖励申请表》,
表格可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官网(https: //rsj. baoding. gov. cn)下载。
2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 .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 //www. chsi. com. cn/ )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 //www.cdgdc. edu. cn/)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直接通过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以及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
4 .技能人才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全国统一查询系统(https: //ex. zgks. net/ )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
5 .申请人持有的本地社会保障卡(已激活金融功能)。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法定工作日即来即办。
(五)办理流程
1 .受理:市人社局负责受理.
2 .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会同市公安局进行集中审核。市人社局负责学历、学位、技能资格的审核,市公安局负责户籍信息和落户时间的审核。
3 .公示: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市人社局官网专栏集中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
4 .拨付:引进人才的落户奖励由市人社局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市财政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发放给申请人。涉税事宜,由各申领人自行申报。
(六)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 联系电话:0312-3071100-20670;
市人社局受理地址:东二环人才大厦1楼;
联系电话:0312-506322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保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可获人才十条细则全文、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落户奖励申领指南、人才安家费申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