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7月19日起,安国市决定调整主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的限行措施,详见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秩序,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调整安国市主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规则
1.每日早6:00-晚23:00,保衡路大街以西、北外环以南、会展西街以东、津石高速引线以北(不含以上道路)限制通行;
2.祁州大路与药华大路全天限制通行;
3.重型、中型新能源货运(工程车)车辆除高峰期(早7:00-9:00、晚17:00-19:00)全天不限制通行;
4.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全天限制通行。
二、禁止驶入的高排放柴油货车范围
未进行深度治理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3.5吨及以上柴油货车禁止驶入上述区域。
三、深度治理标准
对排放检测光吸收系数值不大于1.2m-1,车况及发动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持续进行正常维护保养等具备深度治理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深度治理,要达到《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的要求。
四、驶入禁行区通行证的办理方法
对于确需在主城区限行区域或时段通行的货运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线上自助办理或到安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人工办理货车通行证。
五、有关要求
市公安局在禁行区入口设置标志牌,对违规闯入禁行区域的高排放柴油货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现场或电子警察抓拍方式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应按照本单位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3月10日印发的《安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排放柴油货车实施禁行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
附件:限行区域图安国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限行区域图
来源:安国交警
https://mp.weixin.qq.com/s/PXiXD5lrcaODdBhYKBt_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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