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发布!明确了招生原则、幼儿园规模及班额、城镇幼儿园招生、市直幼儿园招生等内容。
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市域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现就2024年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统筹指导。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市教体局统筹,制定全市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按要求落实并组织实施本园的招生。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幼儿入园除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健康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查。
(三)公正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发布,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 幼儿园规模及班额
(一)幼儿园规模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
(二)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
三、 城镇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条件
1.年龄满三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2.适龄幼儿身心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3.具有涿州市户籍;外县市域人员提供在涿州的居住证明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法定监护人在该行政辖区内有住房产权证或者租房协议。
(二)招生时间
城镇幼儿园统一招生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11日,其他时间有入园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幼儿可以随报随入。
(三)招生办法
各城镇幼儿园负责本区域范围内适龄幼儿的招生工作,采取现场或网络报名多种方式进行,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四、市直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条件
1.年龄满三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2.身心健康,可正常参加幼儿园活动。
3.具有涿州市户籍幼儿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涿州市户籍幼儿:指幼儿具有涿州市户口。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本人及父母一方持有2024年6月30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的幼儿,且父母之一有涿州市正式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二)招生时间
7月15日市直幼儿园及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始招生,具体时间以市直园网站公众号公布为准。
(三)招生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招生名额。
(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
五、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1.没有条件入军队幼儿园的军人子女,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可在市域范围内根据法定监护人意愿安排到相应幼儿园。
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军人的子女,在国(境)外执行任务军人的子女,获得勋章、荣誉称号、三等战功和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在法定监护人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和相关证件办理入园手续。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实施。市教体局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各园依据招生方案,认真规范做好招生工作。
2.加强宣传,平稳有序。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招生工作开始前要通过幼儿园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等 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包括幼儿园办园性质、收费标准、招生对象、范围、时间、录取办法、录取结果以及咨询和监督电话等。
3.加强纪律,规范招生。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认真执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招生。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报名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 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加强对重点、热点 区域关注,做好重点、热点区域应对预案。做好各类政策性 照顾人员子女入园工作。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考试或变相考试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加强监管,按规收费。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涿州市发改局、财政局、教体局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保证金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按政策实施保教费减免及生活补助。
此办法适用于涿州市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
附件1:《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市直属幼儿园招生公告》
附件2:《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公告》
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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