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雄安新区与北京市北海幼儿园、北京市东城区史家胡同小学、北京市第四中学签订的委托办学(园)协议,特制定此招生方案。
北京援建“三校”2025年招生方案(北京四中雄安校区、雄安史家胡同小学、雄安北海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河北雄安新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精神,切实做好北京市援建雄安新区“交钥匙工程”雄安北海幼儿园、雄安史家胡同小学、北京四中雄安校区(以下简称“三校”)的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招生有关文件要求以及雄安新区与北京市北海幼儿园、北京市东城区史家胡同小学、北京市第四中学签订的委托办学(园)协议,特制定此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新区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区考察并主持召开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新区建设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上台阶”,积极稳妥推进启动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完善服务保障疏解大局的教育举措,有效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1.服务疏解大局。根据新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教育支持政策有关规定,疏解单位正式员工子女优先保障进入与北京合作办学的校区或分校。
2.坚持公开透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做好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启动区学校招生各项工作稳步实施。
3.分批保障原则。按照疏解单位类别,分批次组织报名保障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根据启动区其他学校招生政策或其他片区招生办法申请入学。
4.“线下+线上”结合。雄安北海幼儿园、雄安史家胡同小学、北京四中雄安校区(以下简称“三校”)招生由疏解单位组织有子女入学需求的正式员工进行线下报名,资格审核无误后,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员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通知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线上报名。启动区其他学校线上报名。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1.“三校”招生对象分为3类,分别为:
(1)列入中央疏解清单的高校、医院、央企总部正式员工适龄子女;
(2)中央疏解清单内各类单位在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京津冀协同办、中央部委及行政企事业单位提出向雄安新区疏解的单位,中央金融机构二级、三级子公司(含总部设在新区的直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央企、北京市属国企在新区设立的二级、三级子公司,北京市援建单位正式员工适龄子女;
(3)其他列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单位及配套服务单位清单的正式员工适龄子女。
拟就读北京四中雄安校区“1+3”初高中贯通培养招生政策按照《北京四中雄安校区2025年“1+3”初高中贯通培养工作方案》执行。
2.招生范围
(1)雄安北海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招收一类疏解单位员工子女。
(2)雄安史家胡同小学:一年级招收一类疏解单位员工子女,二类疏解单位员工子女限额保障30人;二年级和三年级招收一类疏解单位员工子女;四至六年级招收一类疏解单位员工子女,空余学位二类疏解单位员工子女通过摇号入学。
(3)北京四中雄安校区:七年级招收一类和二类疏解单位员工子女,三类疏解单位员工子女限额保障25人;八年级招收一类和二类疏解单位员工子女;九年级通过“1+3”招收符合条件的一、二、三类疏解单位员工子女,同时保障一类和二类疏解单位员工子女入学,空余学位三类疏解单位员工子女通过摇号入学。
(三)招生录取
1.雄安北海幼儿园、雄安史家胡同小学、北京四中雄安校区初中部采用“线下审核+线上报名+摇号”方式,按3类招生对象依次分批进行入学保障。同批次、同等条件下,北京户籍、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优先考虑。对于学位不足的批次,统一电脑摇号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根据新区其他学校招生政策申请入学。
(四)组织实施
1.线下报名。2025年5月29日起,由疏解单位组织有子女入学需求的正式员工进行线下报名,资格审核无误后,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员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线上信息采集。2025年6月1日至15日,疏解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在“雄安新区招生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填报(下载“雄安”APP,登录“雄安新区招生服务管理平台”);家长需提供单位公示名单、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等材料)、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或者个税以及疏解单位确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材料审核。2025年6月3日至6月22日,由新区改革发展局、新区教育局会同各疏解企业共同完成材料审核。
4.确定入学对象。2025年6月23日起,由新区教育局按照学位情况确定入学对象。招生对象分批次进行入学保障,在出现学位不足的批次进行电脑摇号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根据启动区其他学校招生政策或其他片区招生办法申请入学。学生家长可通过“雄安新区招生服务管理平台”获取录取信息,按照学校通知时间按时领取入学通知书(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5.办理入学。学生家长自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学位,后期不再办理补录等相关事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新区教育局、改革发展局、北京援建“三校”组成的招生工作专班。各疏解单位是入学推荐的审核人、责任人,应成立工作专班或明确专人负责。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联动做好启动区学校招生工作。
(二)严肃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推行“阳光招生”“一网通办”等政策。根据疏解进程,在做好为疏解人员子女预留学位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同时保持招生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
(三)推进阳光招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建立健全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于入学资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一旦发现,取消入学资格,并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专班根据工作职责,做好政策解释,招生政策相关问题请咨询新区教育局:0312-5620617、0312-5628021;疏解单位人员资质相关问题请咨询新区改革发展局:0312-5620721;课程、教材、学籍及学生培养相关问题请咨询各学校:雄安北海幼儿园0312-5307196、雄安史家胡同小学0312-5307059、北京四中雄安校区0312-2436008;报名技术服务:18931877096。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新区教育局,新区教育局投诉邮箱:ggfwjjy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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