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新区以外户籍到新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读新建片区(不含启动区)学校的,需提供您本人或子女的居住证。
关于2026年秋季雄安新区新建片区疏解单位人员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温馨提示
广大疏解单位人员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层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和近年来国家、省、新区招生文件精神,为确保您的孩子能够在2026年秋季顺利报名入学,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关于居住证要求
新区以外户籍到新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读新建片区(不含启动区)学校的,需提供您本人或子女的居住证(2026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居住证)。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雄安新区居住半年以上,并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雄安新区户籍人员可申领居住证。
二、关于社保及个税要求
(一)新区以外户籍到新区经商、务工人员,需提供监护人在新区的营业执照编号及连续六个月纳税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应在2026年1月31日及以前)或连续六个月以上职工社保参保证明(社保缴纳首月应在2026年1月及以前)。
(二)三县户籍到新建片区经商、务工人员,需提供监护人在对应新建片区的营业执照编号及连续六个月纳税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应在2026年1月31日及以前)或连续六个月以上职工社保参保证明(社保缴纳首月应在2026年1月及以前)。
(三)疏解单位人员入读北京援建“三校”的,本人需为疏解单位正式员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本人在新区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社保缴纳首月应在2026年1月及以前),社保缴纳单位应为劳动合同签署单位;2.本人在新区缴纳6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缴纳首月应在2026年1月及以前),个人所得税代缴单位应为劳动合同签署单位;3.符合雄安新区承接疏解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情形。
最后特别提醒,办理相关证明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办理,避免上当受骗,影响入学就读和办理其他业务。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造假,将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告有关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河北雄安新区教育局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