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雄安的2019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法终于发布了,其中拆迁的安置对象是这么认定的,安置对象认定条件是什么,来一起看看吧!
安置对象认定:
安置对象是指因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在获得征收补偿的基础上,可享受房屋安置等政策的人员。
一、 土地征收公告发布的那一天,户籍在本村,本人的户口有承包地或者找基地,并且不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 原户籍在本村现已迁出的,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户籍从本村迁往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生,持有迁往本村迁移证尚未落户的毕业生或退学人员。
2) 户籍从本村迁出的现役士兵或未达到国家安置条件的士官
3) 服刑人员
三、 户籍不在本村的下列人员
1) 配偶是本村安置对象,在2017年4月1日之前领取结婚证,并且本人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
2) 父母一方为安置对象,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前出生,尚未登记户口的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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