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国外、省外购入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冷链物品,到达我市前24小时,承运企业要向我市交通运输部门报备,接收相关物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向市防控办、市市场监管局书面报备。
12月11日,定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场供应与监管组发布关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冷链物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通告中指出——
强化报备和检测管理
一是从国外、省外购入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冷链物品,到达我市前24小时,承运企业要向我市交通运输部门报备,接收相关物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向市防控办、市市场监管局书面报备。
二是报备内容包含经营者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品名、数量、报关单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生产批号、运输单位(车辆)、产品存放冷库、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三是采购单位和个人要主动与市防控办联系,市防控办每周安排专业人员对货物、车辆、人员、环境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相关企业、单位方可开箱使用、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