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新冠肺炎疫情线索有奖举报。
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新冠肺炎疫情线索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举报范围
(一)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参照每日最新风险等级地区列表)及中高风险所在县(市、区)、有阳性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县(市、区)、涉疫地区、境外来涿返涿人员,本人不按规定向所在社区(村)委员会报备、未纳入排查管控的对象。
(二)要求落实独门独户的居家隔离的人员,隔离期未满私自外出的人员。
(三)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且隐瞒不报的人员。
(四)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呈阳性(含疑似)且隐瞒不报、未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
(五)有发热、咳嗽、呕吐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但未到发热门诊进行筛查的人员。
(六)私自接诊发热病人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