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县公安局委托高阳县新起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详见正文。
高阳县新起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高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高阳县公安局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
高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5名,均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二)保定市户籍(含各县、市、区);
(三)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疤痕。双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净身高1.70米以上;
(四)年龄在18—35周岁(1989年12月9日至2006年12月9日之间出生)。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同等条件优先录用。持有A1、A2、B1驾驶证考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2月9日至2006年12月9日之间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党籍、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11.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2月10日,将招聘岗位、条件、程序、报名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由高阳县新起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公布。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 高阳县新起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高阳县正阳路瑞春家园对面,奥林大酒店东侧) 。
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均用A4纸打印):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两张,(复员退伍军人另需携带退伍证件及复印件两张);
3.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其中2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4.报名登记表两张(QQ群文件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QQ群号:526908103);
5.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由高阳县新起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专业人员,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24年12月19日15:00-17: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1.体能测评
2024年12月20日上午8:30,报名人员进行体能测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体能测评项目为4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
2.笔试
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00,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由高阳县新起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聘请异地专家命题,采取百分制,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等,考试成绩当日由公司对外公布。
(五)面试
2024年12月20日下午14:30,高阳县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报考人员是否具备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结果采用百分制打分。
根据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
劳务派遣公司组织拟招聘人员在高阳县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七)考察
参照人民警察标准,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及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
(八)确定人选
根据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正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五、相关待遇
(一)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期间不能适应工作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层级工资,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最低缴费基数交纳“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统一购置服装。
六、相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应完整准确提交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在招录过程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步骤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24年12月1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Q-2NeGI8Q9yatMFd_PH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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