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20平方米以下;
3、家庭年收入在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下。申请人分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两类。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一年以上)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申请材料
1、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批表。
2、户口薄和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月收入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6、市相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规定的月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对于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请资格。
申请流程
1、申购登记。
2、保定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确定入围名单。
3、确定选房顺序。
4、核发购房证明。
5、轮候选房。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保定市东关街道办
地址:保定市北市区
电话:0312-5084188
保定市先锋街道办
地址:保定市新市区乐凯南大街161附近
电话:0312-3089281
保定市西关街道办
地址:保定市北市区百花东路1025号
电话:0312-2038694